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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来看一下重点内容。

1.新规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2.新规明确表示,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具体车辆要求: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新规明确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八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推出网约车市场。

4.新规规定,网约车平台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这意味着,兼职司机也是自由身,不影响本职工作。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多数意见认为平台与驾驶员是经济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5.新规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这意味着,一些城市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有望下降。

6.新规明确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但网约车平台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7.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新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但需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此前,互联网“专车”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就意味着需执行和出租车一样的报废标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北京普通巡游出租车报废年限为6年。去年10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多家专车公司表示,报废年限会将大量的私家车拦在门外,专车平台上的车辆将大幅下降。此次出台的新规结合了车辆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

同时,专车司机需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很有争议的一条。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薛兆丰曾表示,专车司机与网络平台之间并不是劳动与雇佣的关系,非要签劳动合同,就好像让淘宝跟六百万电商来签劳动合同一样。

去年新规发布后,滴滴公司对此表态,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作为社会化力量补充,有效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帮助解决了打车难问题。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让百姓重新面临打车难的问题。修改后,兼职司机仍可以保持“自由身”,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当时表示,一个全国性的网络约租车平台,需要按照其经营地域范围,逐个进行县级政府的审批工作,工作量之大,效率之低,困难程度,可见一斑。新规要求,优化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网约车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滴滴出行与中国优步均在第一时间发布声明,来看下两家都是怎么说的吧。

滴滴出行表示,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倍感鼓舞,我们相信,这亦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

网约车监管是世界级难题,《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 照顾到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出行需要。《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 “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相较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采纳了包括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出行企业的意见建议,做了许多修改和优化。在对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的基础上,取消了8年报废的规定,改以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暂行办法》还删除了原先的数量限制条款,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

在过去的4年里,创新业态的“互联网+”分享经济深刻改变了我国出行行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城市的打车难等问题,也为城市交通变革做出了贡献。尽管如此,网约车目前只承载了中国每天城镇人口出行需求的1%左右,未来还有巨大发展空间。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今天同时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坚持转型发展,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出租汽车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利益,鼓励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滴滴平台上不仅有上千万专快车司机,还有上百万出租车司机,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我们也注意到,《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我们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分享出行的价值就在于高效盘活调配闲置资源,解决出行的潮汐问题。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暂行办法》和《指导意见》只是开始,我们相信,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让今天蓬勃兴旺的出行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和转型升级,以满足数亿群众改善出行的需求,让城市交通更美好。

滴滴出行创始人、董事长兼CEO程维表示:“感谢四年来所有司机师傅的付出、用户的支持,感谢同学们的不懈努力,一点点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程维还称,四年了,习惯在改变,打车不再难,社会也在变革中进步,这些是滴滴最大的幸福!相信未来中国也一定会引领全球分享经济!

中国优步声明

中国优步非常荣幸地与社会各界一起见证了中国网约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我们今天正式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起点!《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使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网约车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的选择,该暂行办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科技创新的趋势,将平台纳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优步是一家由中国资本参与、本地团队经营管理、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便捷出行的本土移动互联网公司。优步符合暂行办法中《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所有资质要求。 我们目前已在超过60座城市提供出行服务,预计到今年年底,我们的产品服务将覆盖超过百城。优步将坚决贯彻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持续经营。我们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优步将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注服务用户的理念,致力于让城市出行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