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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规范了我们平时所说的“共享单车”,表示将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加强用户资金监管、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等。事实上,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已经实施了大部分《指导意见》中要求。

发布《指导意见》的10个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从城市规划、押金安全、城市秩序等方面规范了共享单车,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这份报告表示共享单车对于城市公共交通起到了补充的作用,将统筹网络租赁自行车的发展,同时,报告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 未来将规范共享单车的投放,各个城市可以根据自身的定位与城市承载能力,引导共享单车企业有序投放车辆。
  • 推进自行车停放点建设和设置,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同时将在共享单车企业中间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 在共享单车用户方面,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同时要求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 在用户资金安全方面,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要求专款专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