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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已死》,四个字的标题,10万+的体量。NUDE衣架原创作者“一般工作室”,血泪控诉淘宝维权不力,恶意流量冲击导致店铺销量锐减的文章,取得圆满成功。比较A&A communication向黄磊的“黄小厨”维权时的波澜不惊,《原创已死》的成功显而易见。

目前,“一般工作室”官方微博给出了几十个NUDE衣架的分销渠道,多是比较有针对性的自媒体和高端生活电商,看来一段时间内销路应该不愁了。但“娜拉走后怎样”,NUDE衣架远没到庆功的时候,他们该想清楚的,是怎样才能实现长久的经营。

10万+胜利后的尴尬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原创已死》挑动的是任何为社会贡献原创知识产权的人们的神经,作为码字为生的专栏作者,我们理应兔死狐悲,感同身受,为同道中人鼓与呼。

类似的还有两个例子。电影《百鸟朝凤》可以因为制片人下跪引发大家去看《二十二》可以因为冯小刚的微博吸引大家去看,增加排片

这都没问题。因为电影营销真的就靠吼那一嗓子,它只发行一次,买了不占地方,不花太多钱,还有App打折。消费者决策看电影通常不用考虑预算,可以说实现了财务自由等级中的电影院自由。但衣服呢?家具呢?装修呢?买之前真的不考虑一下么?

这就是为什么NUDE衣架在如今取得了阶段性舆论胜利后,马上就要进入一个无比尴尬的境地当中。

NUDE衣架诉诸和《百鸟朝凤》《二十二》以及罗尔——就是那个罗尔——一样,最大限度的激起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同情。(这也是个技术活,因为10万+真的需要发文者过硬的实力,汹涌的感情,悲惨的故事,再加上发布时没有跟其他热点撞车的一点点运气。)

然而这种同情尽管历尽艰辛,依然具有速来速走的特点。短时间内激发的热情,不足以支撑快要解散了的团队的长久销量,而更有可能像是为共享单车代工的自行车厂一样,在产能短暂的打鸡血后,面对难以为继的尴尬现实。

别想着叫全国人民都来为设计买单

说到共享单车,1元1小时够便宜的了,但还是有人想不断免费骑。直到官方基本免费后,密码共享群才消停。这说明什么?说明市场对共享单车这个产品的定价就是无限接近免费。

说到设计不值钱,为啥名创优品会火,米家会火,网易严选开个头,大家都开始说xx大牌代工厂生产?这说明市场对这类产品的定价,就是去除设计溢价之后的价格。就这么残酷。

“功劳不等于苦劳”,社会不认可原创设计的价值,仅仅说“你知道我们有多努力吗”是救不了原创的,只有获得认可与回报的努力才是有效的努力。

这就等于说,在现有环境下,绝对不能试图让最终用户承担设计价格,除非把产品摆在方所和钟书阁。

对吧?你得找那群不那么在乎钱的主儿。要求面向全国人民的网购平台承担打假的主要任务,弘扬正版价值,真的无异于缘木求鱼。

以阿里为例,就算是海外大牌维权和提告,以及美国把阿里放入“恶名市场名单”的震慑,都完全无法令阿里根治假货问题。是的,我知道平台们有这个义务,但就算你打死它,它在这个问题上也做不了太多。

所以,如何挑选合适的分销渠道,对原创设计者来说是一门学问,而实际上也有专门做设计分销和设计师外包牵线的平台,他们知道你除了设计什么都不懂,也愿意为你做这个咨询服务。

那怎么办?

现在,针对没什么名气的原创设计者,有几个可行的路子可走。

其中一个解决办法是主动联系平台合作,获得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收益,这样即使很无奈的放任盗版假货,也不会影响自己的生计。

这就例如自媒体平台们,针对有原创能力的作者给出保底收入扶持。平台是完全愿意花钱养作者的,因为都没人写东西,平台时间线里流动的内容,就会如一潭死水,会烂透了。

NUDE衣架在国内首发时,也曾选择淘宝众筹,并获得2014年度淘宝众筹的“最佳工艺美学奖”。但众筹成功并不等于让淘宝官方注意到了,因为大公司的各个部门之间通常是难以互通有无的。它还得想办法去找到各大平台更接近官方的人士。

另一个解决办法,就像NUDE衣架这次发文后找到的分销商一样,找买手,找自媒体,找垂直电商。

我还记得《穿普拉达的女王》里最出彩的那段话,告诉你时尚产业与每一个人的吃穿用度都有密切关系。一种服装流行趋势的生命周期,通常是从T台,到奢侈品,到一线大牌,到快时尚品牌,到淘宝货和地摊。

“你觉得你穿的这件衣服是你自己选择的,以为你的选择是在时尚产业之外,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你穿的衣服实际上就是这间屋子里的人,替你选的,就是从这一堆玩意儿里。”

长期以来,大型时尚杂志和媒体人成为垄断时尚风向标的当权派。但就像传统媒体话语权旁落到自媒体一样,米兰达们的权利也逐渐下放到微商的买手那里。如今,时尚不是杂志一出,万人空巷的单一评判标准,而是小圈子小社群,各有各的小生态。

我注意到NUDE衣架获得了包括红点最高奖、各种展览的背书等等。如果在比较识货,或者比较在意生活品质的人群当中,这些奖项完全能支撑它卖个好价钱。而且,真正优秀的产品,在气味相投的自媒体营销之后,一般是要用抢的。

你一个设计溢价这么高的产品,非得跟人家量产地摊货摆在一起卖,然后都一起看淘宝直通车的眼色,这不是明珠暗投,又是什么?

最后

写到最后,我对这次《原创已死》刷屏,其实是有点担忧的。作为一个依靠10万+爆文起死回生,获得续命机会的案例,它继续在消费我们朋友圈文章的感动配额,提高我们被文章触动和转发的阈值。

《原创已死》用了这一次火爆的机会,自身的舆论成功确实得来不易,但也让后来的同行或有类似遭遇的人想要出头,变得更困难一分。

用什么办法,能让更多中国的原创人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出名、变现、持续发展的方法和道路呢?其实还是得依靠提供服务的各方持续不断的教育,更主动的发现发掘。如果真的是服务设计师的,就得从展览,从学院,从Dribbble和Behance去主动发现,主动联系他们。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个美好愿望。

我觉得原创不会死,一直都没有死,哪怕是在中国。获得商业力量的支持不丢人。我们搞互联网的,信奉了“学会文武艺,卖给A与T”,不也大部分活得好好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