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Grab已同意以14.9亿美元现金收购Atome Financial 60%的控股股权。

根据交易安排,其中约2.6亿美元将作为新增资本注入Atome。交易预计于2027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尚需获得相关监管批准。未来,Grab还可根据Atome的业绩表现进一步收购剩余40%股权。

当前,Atome的业务已覆盖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和泰国,主要提供先用后付(BNPL)、消费现金贷款、BNPL卡和数字借贷等服务,累计交易用户约2500万,合作品牌超过3万家。

过去几年,Grab也一直在扩大自身的金融业务。公司已通过新加坡GXS Bank、马来西亚GXBank和印尼Superbank开展数字银行业务。今年第二季度,Grab金融服务收入同比增长59%至1.34亿美元,贷款余额达到23亿美元,同比接近翻倍;三家数字银行的客户存款合计达到25亿美元。

Atome的加入,则进一步把这部分业务延伸到了普通消费者的分期和信贷需求。2025年,Atome收入同比增长80%至4.7亿美元,连续第二年实现税前盈利,全年GMV超过40亿美元。截至今年6月,其年化净营收已经达到8亿美元,年化GMV超过60亿美元。

此次收购的另一重背景,是东南亚数字信贷市场近年来的持续扩张。Google、淡马锡和贝恩发布的《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2025》显示,东南亚数字贷款余额从2024年的760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约910亿美元,其中消费贷款约为700亿美元。

这背后,是东南亚仍然庞大的金融服务覆盖缺口。Google、淡马锡和贝恩此前的研究显示,印尼约81%的成年人属于无银行账户或金融服务不足人群,菲律宾这一比例为75%,泰国为46%,马来西亚为28%。这些也正是Atome目前主要运营的市场。

相比传统银行贷款,BNPL和数字信贷通常拥有更低的使用门槛,并能够直接嵌入电商、电子钱包等消费场景,也因此成为部分金融服务不足人群获得消费信贷的一种方式。以马来西亚为例,2025年当地BNPL交易金额达到213亿林吉特,同比增长78%,活跃用户达到750万。

随着Atome纳入旗下,Grab也进一步上调了金融业务的长期目标。公司预计,到2028年,包括Atome在内的金融服务业务调整后EBITDA将达到5亿美元,贷款余额超过60亿美元。相比之下,今年第二季度,该业务调整后EBITDA仍为负1500万美元。

过去几年,Grab已经将金融服务从支付逐渐延伸至数字银行和贷款。如今,在东南亚数字信贷市场持续扩张的背景下,收购Atome也让Grab进一步进入普通消费者的信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