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交通部

交通部今日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网约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营运年限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对此,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表示:这个征求意见稿,首先各种许可、条件,标准让人眼花缭乱,和中央正在大力推行的简政放权关系怎么处理?第二,如何正确的理解互联网+?互联网+是对传统资源的整合,是一加一等于三,而不是说互联网再去做传统的产业,这个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把互联网企业做成了第二个出租车公司。第三,如何正确的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城市交通具有地方性,因此更多的决定权应该交给地方,而不是约束地方。地方有些先进的经验,有普遍适用的可能,五部委的规章也要有开放的空间。

这倒让我想起了10月8日的消息,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对滴滴发出我国首张“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标志着专车在上线14个月后终于向合法化迈进了重要一步,这被业界认为是主管部门对交通领域移动互联网创新的认可。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所以你可以去以下两个网站提交自己的意见,可能然并卵。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