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后,相关负责人对《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一些热点问题予以回应。

共享单车局部过剩,不同城市需区别对待

交通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

针对共享单车在一些城市出现投放过剩的问题,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各城市间存在差异,用户需求量、通行条件、停放条件、投放现状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关于总量控制,还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同时也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下的运营调度,避免局部区域出现车辆严重过剩现象。”

将研究制定失信惩戒备忘录

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定期推送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失信惩戒备忘录。

鼓励押金“即租即押 即还即退”

针对前端时间舆论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问题,交通部也有回应。蔡团结表示,“运营企业收取押金的主要目的是用来担保用户的行为,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尝试采用信用积分等方式免押金。”《指导意见》作了几项制度设计,比如,鼓励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模式,即租车时交纳押金,还车时立即退还押金,“很多企业表示可以采取这种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