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信部发布消息,为加强对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面摸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情况,工信部决定从2017年起,每年按照地域对国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开展摸底统计。

按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用航空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督促所在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填报企业及产品信息,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和审查,并汇总、报送填报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生产的企业应如实、准确地填报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近年来,随着民用无人机的普及,各地时有发生“黑飞”扰乱机场航班的案件,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对此,国家民航局已于上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加强对民用无人机的规范管理。民航局也于近日宣布上线运行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并将于 6 月 1 日起正式对质量 250 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实名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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