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S Title Arts

7月中旬,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明确将网络“一元购”定性为变相赌博或者诈骗,并将对其展开新一轮整顿清理工作。对于利用“一元购”从事赌博活动或涉嫌诈骗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最近一周,该《意见》曝光于媒体,各大互联网公司中仍有类似一元夺宝业务的,匆忙将其“维护”或者关停。在这一波动作后,就只剩下一些众筹项目的“一元抽奖”环节,可能被视为仅剩的“漏网之鱼”。

“一元购”被定性为变相赌博或诈骗

《意见》指出,“一元购”是指将一件商品平分成若干1元金额的“等份”,通过互联网平台出售,购买者可以购买其中的一份或多份,当所有“等份”售出后从购买者中抽出幸运者获得此商品,其他购买者的认购资金不予退还的销售模式。

网络“一元购”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表面上是销售实物商品,实际上销售的是中奖机会,中奖结果由偶然性决定,是一种变相的赌博行为;二是经营机构以网络“一元购”为名,采取抽奖造假、以次充好、不寄送奖品甚至卷款潜逃等方式,骗取参与人钱财,是诈骗行为。

《意见》指出,网络“一元购”尽管极个别购买者存在侥幸获取较大利益的机会,绝大部分投资者都将承担损失全部本金的风险。

巨头反应迅速,小虾米尚待清理

目前在微博上,“一元购”已经加入了敏感关键词,搜索结果不予显示。

早在今年1月17日,网易“一元夺宝”发布公告称系统升级维护调整,目前仍未恢复。网易“一元夺宝”也是曾运营此类活动的最大互联网公司之一,并且让这类活动进入了舆论关注的视线。2016年7月开始的半年多,网易公司北京和杭州总部大楼前,已发生多次“一元夺宝”用户抗议事件

8月14日,小米“一元购”公告将进行系统升级维护调整,正在进行中的活动正常开奖,活动结束后将暂停开启新的一期。不过并未透露此活动是否会下线。

8月15日,魅族福利中心的“闪闪夺宝”服务宣布下线。下架前未揭晓商品会原路退款给用户,8月15日前获得商品的用户,魅族会将奖品陆续发出。

互联网巨头不再参与,不过目前在苹果App Store中,还有众多“一元购”APP,苹果对海量“一元购”APP的宽容态度和下架中国区VPN类应用时的反映迅速形成了鲜明对比。

硬件众筹的“一元档”属于什么性质?

不过在一周以来的媒体曝光中还有一个很少被关注的地方,就是众筹项目的“一元档”。此类项目一般将金额设置为1元,抽奖用户数量正好满足售出1台机器的众筹价格时就会开奖一次,余数不满足时也会把剩下的人再集合起来开奖一次。京东众筹的不少项目都有这样的抽奖档位。

image

实际上这种明确标注为“抽奖档”和奖品金额普遍较小的项目,风险要远远低于“一元夺宝”类,而且其开奖本质在于推销一款并未得到市场充分验证的商品,和“一元夺宝”总是设立那种光彩夺目的人人都想要的奖品也形成了鲜明对比。不过,该抽奖档的各种设置还是会让人产生一定的联想。

如果不按照“一元购”类归类该众筹“一元档”操作,当发生纠纷时,应该是按照“有奖销售”的那种抽奖方式来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有奖销售活动的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好在目前硬件众筹项目的销售金额普遍较低,因此可以适用关于“有奖销售”的现行法律。

至于销售金额超出5000元的情况,我在《检察日报》找到一个非常有趣的案例,其中写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那么,有奖销售就属于无效合同行为。”

据此,该文作者认为,除商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如果商家拒不支付奖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购买的商品,并且还可要求商家承担因购买商品而受到的损失,包括支付商品价款及利息、差旅费用、误工费用以及预期利益等”。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于《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目前只有影印件流传,而落款又是陌生的单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用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公章,因此该文件的发出主体就成了一个有趣的话题。

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4月就已展开,原计划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在此期间,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0月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四个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而银、证、保等多部门也分别在同一时间公布了对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的具体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全面部署安排。

《方案》规定,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所以,“小组”的出现就是为了方便在发文时不需要一口气出现那么多对口负责单位,但文件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了整改实施阶段延期一年完成,新的限期定为2018年6月底。有分析认为,整治期延长,说明了整改的力度、范围都在加码,也说明了针对整治主要对象的P2P、网贷等的备案工作都将延期。

附:《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全文

2-2 3-1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