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间,阿里巴巴发布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2018财年第三季度财报。第三财季,阿里巴巴营收为人民币830.28亿元(约合127.61亿美元),同比增长56%。净利润为人民币233.32亿元(约合35.8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1.57亿元增长36%。不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算,净利润为人民币270.07亿元(约合41.5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24.91亿元增长20%。

基于对2018财年全年业绩增长的可预见性,阿里巴巴上调2018财年的收入指引从49%-53%至55%—56%,显示新零售战略的持续突破给业绩表现和业务增长带来全面爆发的推动力。

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表示:“阿里巴巴又收获了一个强劲季度,这主要得益于中国消费者持续强劲的购买力,以及我们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多元化创新服务。我们非常欣喜地能够在新零售领域持续突破,这一概念也在去年创历史新高的双十一购物节中全面展现出来。我们拓展了在新零售领域的规模和足迹,借力移动技术和企业科技来传达新零售的理念,为消费者带来融合线上线下的消费体验。”

这是阿里巴巴再次上调财年收入指引。在2017年11月公布第二季度业绩时,阿里巴巴已经宣布,上调财年收入指引由原先的45%-49%至49%-53%。实际上,在2017年6月的投资者大会上,阿里巴巴所公布的45%-49%的财年收入指引已经大幅超出市场36%-38%的分析预测。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财务官武卫对此表示:“这一季度我们取得了出色的业绩,整体收入同比增长56%。考虑到我们在临近财年结束时的强劲表现和业务增长的可预见度,我们将2018财年的收入指引调整为55%至56%,高于去年公布的收入指引的区间高点53%。我们的核心业务在本季度创造了高达71亿美元的自由现金流,支持我们能够在新零售、云计算、数字娱乐和全球化领域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