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今晚发布通告,决定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转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可申请移动转售客户服务号码,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位长、用途等规范使用码号。

也就是说,中国的 42 家虚拟运营商(MVNO)将结束为期四年多的试点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给予虚拟运营商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平均业务单价(或套餐价格)。

通告还要求,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用户未消费前不得划入企业收入,严禁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没有无线网络基础设施的运营商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销售给最终用户。类似这样的做法在台湾、日本、香港等地同样存在,比如日本的 LINE Mobile、台湾的家乐福电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