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网消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字节跳动认为被告方恶意诋毁商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1000 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字节跳动称,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客户端、“头条网”及移动网站在行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但近期发现被告方在其及 app 上发布《碰瓷、卖惨,今日头条正在发动第二次“3Q”大战》的专题栏目。栏目下有《今日头条碰瓷,其实马化腾不想战》、《今日头条大战腾讯背后:膨胀的张一鸣正在末路狂奔》等 14 篇文章,文章中包含 “无论是春节期间的‘头百大战’,还是如今的‘头腾大战’,今日头条公关频频以碰瓷巨头以博得关注,其根本原因还是底气不足”等诋毁和贬损“今日头条”的内容。

字节跳动认为,经营者对他人的产品、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的评价或批评必须客观、真是、公允和中立,不能误导公众和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声誉。被告方专题栏目文章的大部分内容来自旗下自媒体平台“百家号”,其中有关“今日头条”的内容均是伪造、虚假和带有误导性的信息,没有任何证据佐证。

字节跳动认为,被告方故意对“今日头条”进行诋毁、贬损,使“今日头条”在公众特别是网络用户中的正面评价和关注度降低,在削弱“今日头条”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强化了被告方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