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

上海证券报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布了《2018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公告显示在 2017 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部分互联网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被点名的公司包括小米、苏宁易购、乐视网等。

对此,苏宁易购回应称,公告显示财政部在检查中发现苏宁存在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 531.89 万元、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42.28 万元”问题,此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苏宁易购表示,财政部指出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 531.89 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该公司称“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42.28 万元”该重复申报问题存在,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 342.28 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 40 万余元的所得税。

以下为苏宁易购回应全文:

1. 2018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是基于财政部进行的 2017 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该检查的目的是发现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公告显示财政部在检查中发现苏宁存在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 531.89 万元、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42.28 万元”问题,此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2. 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财政部指出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 531.89 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

3. 关于“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42.28 万元”该重复申报问题存在,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 342.28 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 40 万余元的所得税。

4. 对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提及的问题,苏宁高度重视,已经组织公司内部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指出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已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引以为戒。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自创业起,28 年来,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一直都是苏宁恪守的基本原则。苏宁易购 2017 年年报显示,全年纳税总额约为 40 亿元。未来,苏宁将继续恪守这一基本原则,在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严谨对待会计等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但主观偷税逃税绝对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