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

中国互联网最高审查机构网信办发布了《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管。新规定从 11 月 30 日施行。

规定具体明确了如“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以及“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基本上包含了目前流行的网站和服务。网信办要求当用户规模显著增加,新技术出现,或新增功能,以及有害信息传播扩散时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包括:对用户的账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网络源地址和目标地址、网络源端口、客户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以及用户发布信息记录的留存措施;对用户账号和通讯群组名称、昵称、简介、备注、标识,信息发布、转发、评论和通讯群组等服务功能中违法有害信息的防范处置和有关记录保存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内容还申明了网站需要在特定情况下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意味着它需要允许执法机关或网信办访问数据库和用户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