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官方媒体央视新闻报道,针对已经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国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 11 月 27 日表示,该行为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

徐南平称,中国在 2003 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虽然是被允许的,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 14 天。

徐南平表示,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经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同日发表声明称,坚决反对违规开展“基因编辑婴儿”,全面调查涉事机构并予以处罚。

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此前也发布了一则声明,称“坚决反对任何个人、任何单位在理论不确定、技术不完善、风险不可控、伦理法规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开展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

 

图片来自 Bloom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