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局官网披露,3 月 26 日,深圳市交通局发布《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如违规骑行、停放共享单车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并受单车企业提高收费标准甚至禁用的惩罚。

相对的,单车企业如果被纳入“失信名单”将面临 3 年在禁止在深圳新增投放和更新车辆的处罚。

《信用办法》规定将定期采集和公示单车用户或相关市民的信用信息。其中明确三种失信行为将列入“黑名单”管理,包括:恶意破坏、盗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私自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身粘贴小广告的;违规骑行、停放被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被企业处罚,累计 3 次或以上的。

《信用办法》同时明确了对单车经营企业的信用采集范围、方式、失信行为和惩戒机制。严重失信行为包括: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影响;在接受行政监督执法过程中,有暴力抗法行为,或接到协助调查函后拒不配合调查、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阻挠监督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等。企业如果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目前该《信用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在今年 4 月 8 日前,向深圳市交通局反馈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