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与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针对数据收集、数据处理使用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管理办法。

动点科技整理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值得关注的条例:

  • 收集 14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 网络运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收集使用规则,网站、应用程序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的功能设计应同隐私政策保持一致,同步调整。
  • 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
  • 网络运营者不得依据个人信息主体是否授权收集个人信息及授权范围,对个人信息主体采取歧视行为,包括服务质量、价格差异等。
  • 网络运营者应当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采用数据分类、备份、加密等措施加强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
  • 网络运营者不得违反收集使用规则使用个人信息。因业务需要,确需扩大个人信息使用范围的,应当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 网络运营者利用用户数据和算法推送新闻信息、商业广告等(以下简称“定向推送”),应当以明显方式标明“定推”字样,为用户提供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的功能;用户选择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时,应当停止推送,并删除已经收集的设备识别码等用户数据和个人信息。
  • 网络运营者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合成新闻、博文、帖子、评论等信息,应以明显方式标明“合成”字样;不得以谋取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自动合成信息。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