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3 月 30 日上午 10 时,搜狗在上海起诉的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二审结果公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天熙贸易有限公司一案进行在线宣判,法院驳回了搜狗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报道称,搜狗公司拥有名为“一种用户词参与智能组词输入的方法及一种输入法系统”的发明专利。而两百度公司则制作发布了百度输入法。

2015 年 11 月 16 日,搜狗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作侵害搜狗公司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立即停止在自己或者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者应用平台上发布侵害搜狗公司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供公众用户下载,立即停止将侵害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提供给手机生产厂商让其预装在所生产销售的手机中。

同时,搜狗公司请求判令天熙公司也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预装有侵害搜狗公司专利权的百度输入法的手机。两百度公司赔偿搜狗公司各类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 5 万元由天熙公司连带赔偿,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搜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81800 元、司法鉴定费用 150000 元、鉴定人员出庭费用 49044 元均由搜狗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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