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指引所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另外,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商业银行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去年8月,首部P2P网贷行业的规范条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规定网贷平台实行银行存管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并给出了12个月的整改期限。最新的数据显示,目前共有188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8%,其中真正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平台仅有99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

现在,在第三方存管的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提现时,有跳转到第三方存管平台的环节,才是真正的资金存管平台。投资者成功注册资金存管账户后,会收到银行发送的短信提示。另外,真正的第三方存管平台,每个月都会及时披露由存管银行出具的数据报告。投资者可以向客服索要第三方资金存管协议,或直接向存管机构进行核实。

除了P2P平台,共享单车平台是否要引入资金存管业存在争议。目前,主流共享单车平台都要向用户收取一定的押金,从99元到299元不等。在押金之外,用户使用共享单车还需向账户充值。这些巨额资金的管理一直缺乏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基本都由平台自理。之前,深圳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收取押金的,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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