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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看过电影《刺杀金正恩》了吗?对于大多数国内网民来说,这部好莱坞大片已经实现了全球同步上架,毫无时差。这是从来没有过先例的事情。

对于电影迷们来说,他们的圣诞节在钟声敲响之后推迟了两个小时才来临。25日凌晨两点钟,索尼影业终于敲定,连同谷歌和微软共同放映这部影片,在网上开放点播。所有渠道的租赁费用统一为5.99美元,而购买费用统一为14.99美元,最高解析度为1080p。一系列历史纪录由此创造。

首先,这部电影绝对没可能有枪版——就是有人带着针孔摄像头,冒着被捕的风险第一批进入电影院,把整个过程偷录下来的那种版本。没有那种模糊不清的,可能还夹杂着人们走路和嚼爆米花的声音的版本。在Youtube上提供点播,已经注定了它将会被盗版。因为在Youtube上的电影点播会在计算机当中生成缓存,任何一台电脑只要付费并且开始观看,在不中断网络的情况下将其缓冲完毕,都可以把这部电影从浏览器的临时文件夹备份出来。

其次,这部电影创造了入华速度最快的奇迹,并且今后也很难被超越。有三个不同的盗版渠道,在电影公开观看地址之后一个小时放出了BT种子。圣诞节的清晨来临,几乎中国所有能上网的人,都知道怎么下载这部片子了——唯一剩下的问题就是自己听不懂英语,也没有中文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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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一次索尼再也用不着费力气去讨好各大院线,为新片制定一个更好的档期。不管是想不想放映的,都在第一时间作出了明确回应,立场鲜明。在绝大部分全国连锁院线都拒绝上映该片的情况下,影院收入已经基本打了水漂。而另外约300家比较小的独立院线组成的联盟,则坚持要在圣诞档期全天排映本片,有些把自己的公告板都改成了“足不出镇,全球首映《刺杀金正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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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所有的放映与否,观看与否的决定,从经济学角度看全都是非理性的——也就是并非因为影片的好坏和预计票房多少而做出的选择。不放映的,是怕恐怖袭击;放映的,是守护言论自由。

一圈下来,所有人都在进行非理性狂欢。有不差钱地放弃到嘴肥肉的电影院,有还没看过电影就在IMDB和豆瓣狂刷满分的影迷,有变成了史上最牛推销员的奥巴马,FBI和朝鲜官方。只有索尼影业自己是最大输家,不管做出怎样的决定都是赔钱又输人。

上述现象的背后,其实隐藏了一个很多人都意识不到的事实——就是院线和网络同步播映这种非主流的发布方式,有史以来第一次真正引起了电影行业的注意

为什么互联网已经如此成熟,Netflix都开始自制剧了,电视台剧集延期一天上网,基本同步的方式也深入人心,可电影却依旧要等电影院下线了才能上网?这个问题可能很幼稚。因为看电视剧只需要打开电视机,而要去电影院的话,你就必须出门。越来越懒的现代人如果不是被逼着去电影院,那院线早就关门了。

现代电影工业依旧是以票房作为最终评判标准,一方面因为商业视频网站的历史相对电影史而言实在太短,另一方面也是积重难返,要改的东西实在太多。加之新媒体和网络之前的租赁影碟,录像带,有线电视点播等等渠道,都太杂太分散,没有统一衡量标准。

为了从源头防止点播电影冲击院线业务,奥斯卡奖的评奖规定当中有一条,就是不接受通过点播方式首发的电影参与评奖,类似的规定也见于其他电影节,这起到了一个导向作用。也正因如此,《刺杀金正恩》将无望参与今年奥斯卡奖的角逐。

《刺杀金正恩》并非全球,或者美国第一部上网首发的电影作品。《卧虎藏龙 2:青冥宝剑》由杨紫琼主演、袁和平执导,将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 Netflix 与美国院线同时上映,这也是史上第一次网络影片串流商与 IMAX 院线同时播映电影——如果没有《刺杀金正恩》搅局的话。

而早在2007年,由李少红导演的惊悚恐怖片《门》成为中国电影史上首次采用院线与数字新媒体同步方式上映的电影新片。该片在院线上映的同时,上海文广旗下的有线电视,百视通网站等新媒体渠道都同步提供点播。

不过,这两部片子都绝不可能如《刺杀金正恩》般,将院网同步播出这个议题搬上台面。

《刺杀金正恩》毫无疑问是一部大热的片子,并且可以肯定非常受到群众的欢迎。其实票房数字的出现,就是为了用一个公正和通用的标准,来评判一部电影是否确实受到人们欢迎——而不只是引发人们关注。这将决定这部影片以后的利用价值几何,作为比如推出续集,周边产品等的决策依据。而如果我们有其他的更好的标准,表明一部影片是否受观众欢迎,那么票房存在的意义是否还继续那么重要呢?

在已经实现了电视屏幕和新媒体同步的电视节目市场,包括电视剧、综艺节目等在内,越来越多的机构使用社交媒体指数,视频网站点击量等来综合统计这些节目的到达效果,收视率所占权重正逐步降低。而在电影暂时不能突破院线的前提下,有些电影也在放映时植入弹幕,第二屏幕等互动元素,做出多样化的尝试。

在中国,电影产业总体的低迷局面,也导致对新媒体渠道的探索,我们其实有全球领先的地位。借助社交网络和点评网站广造舆论的营销手段,已经成为“行业标配”。多样化的营收方式,有助于减少影片的植入式广告,让片子不再“一烂到底”。

可以预见,在电影也去掉了院线束缚之后,人们更方便的接触到电影,就有更多机会消费。以前懒得去电影院看新片的人现在也没有了借口。这必然会对现有的产业格局造成革命,正如iTunes对唱片产业,NetFlix对影碟租赁产业所做过的那样。

我们不妨把《刺杀金正恩》看作一场试验,通过其网络播放收入和假设采用院线播映的收入之比,来判断同播方式是否已经成熟。这一定面临挑战——比如盗版突然变得容易了很多;但它将鼓励更多主流制片厂做出后续的尝试。

而且,就像《赫芬顿邮报》的记者会凭借自己的网络报道获得普利策奖那样,奥斯卡奖的古板规定,也会有可能随时代变迁而消失。到那个时候,也许我们要苦恼的就是——电影和电视剧基本上没有区别了。要不要把这两个分类合并为“长视频”分类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