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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由兰州市城运处制定的《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公布,这两份文件将在讨论修改后上报当地市政府审定。据报道,这两份文件对兰州市网约车总量规模、准入条件、运营价格、经营模式、形象标识、执法监管、经营期限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待兰州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将于近期对外发布解读。

在7月28日,被称为“专车新政”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就有分析看衰网约车的未来——尽管《暂行办法》对私家车的友好态度远超人们的预期,但“把网约车当做出租车来管理”依然是这份新规的核心所在。比如新规在第三条中称“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另外,一句“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也给了地方政府极大的行政干预空间。

兰州颁布的城市细则中一些要点并不难理解:

1.控制网约车规模数量。兰州市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兰州市将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制定网约车投放规模,在准入端,对网约车实行合理管控。”按照兰州市运管处的说法,省会城市每千人拥有3辆-4辆出租车,即可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而到2017年,兰州市传统出租车保有量将达到11000辆,全市常住人口(约360万)加流动人口按500万计算,全市出租车需求量约为1.5万-2万辆。也就是说,按照这个逻辑,兰州留给网约车发展的空间大概在4000-9000辆左右。兰州市城运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无论从道路交通承载能力出发,还是考虑新旧业态的协调发展,网约车的数量都不能无序增加。”

2.网约车车型规格必须高于巡游出租车。文件中规定,在车型方面,网约车必须高于巡游车,以达到为乘客提供差异化服务的效果。

3.网约车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价、政府指导定价相结合方式。在价格方面,之前的《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运价由市场价与政府指导价相结合,“兰州市的网约车运价如何确定,将结合兰州市居民收入、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或将制定初步的价格区间,最终由兰州市政府批准。”

4.网约车必须加装计费系统,驾驶员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在准入条件方面,文件规定所有网约车必须加装行业管理规定的卫星定位、应急报警、计费系统等设备。另外,与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相同,网约车驾驶员也需要取得出租车行业从业资格证。

从数量控制、政府定价到规定经营车辆年限,甚至是发票和车辆标识,这些举措中无不是沿袭针对出租车的管理思路。尽管此前旺盛的需求与平台高额的补贴造就了一大批全职的网约车司机,但至少从兰州颁布的细则来看,它算是将“只想顺路赚点油费”的兼职司机彻底拒之门外,因为一旦对网约车的数量进行控制并设立准入条件,进入网约车行业驾驶员势必都会成为专职司机,这对兼职司机来说并不公平——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恰恰是共享经济最忠实的拥趸。

另一方面,滴滴和优步的本质实际上是在市场环境下把供需关系在出行效率上的分配做到了极限,倘若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计划出来一个所谓的“差异化服务”,很可能会导致网约车重新遇到出租车的模式困境中,即固定、静态的运力必然无法满足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需求。

当优步和滴滴这样的平台出现后,人们的需求已经从“有车坐”变成了“不拒载、不绕路、价格合理”,一些观点认为,政府部门对网约车管控过多的直接结果,就是一旦乘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或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社会各界抱怨和质疑的矛头将首先指向政府。同时,管控过多的另一后果是乘客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导致“黑车”重新抬头。

有意思的是,今年5月31日,由兰州国资利民资产有限公司、兰州交通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和兰州三维大数据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家纯国有企业出资组建了兰州首个本土约租车服务企业——兰州益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不过从过往的情况来看,官方色彩浓厚的网约车平台运营效果往往并不算好——济南的“爱召车”平台,就曾因亏损严重停止运营;南京的“招车宝”、成都的“摇一摇”、合肥的“新安通”也都数月甚至一年多没有新消息。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近20个城市上线了地方性叫车平台。

在7月28日的专车新政出台后,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曾表示,“这次改革我们根本的目的是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这是我们评价的标准。”

不知道兰州的市民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