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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今日发布《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有关政策文件解读》。文章就目前广受关注的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为北京户籍、北京市车辆的问题给出了解释,指出这一决定基于以下四点考虑:一是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发展要求;二是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三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四是政策法规的要求。

在这篇长文的第六点中,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详细解释了以上四点因素,以下为相关内容:

六、为什么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和网约车为北京市户籍、北京市车辆?

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发展要求。落实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就是要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设通州城市副中心,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营造一流的居住、交通、治安和生态环境,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二是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严重影响了首都核心功能的发挥。治理“城市病”首要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至2020年,将人口控制在2300万。同时,按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城市就业将主要以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发展方向。出租汽车既是首都窗口行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涉及人口规模调控和产业发展及就业导向,这也是治理“城市病”、实现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客观要求。

三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0余万辆,机动车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交通拥堵由城市核心区向外蔓延,已远远超出道路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近年来北京市持续实行机动车总量调控(摇号限购)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机动车需求管理措施,同时对非京籍人士购车和外埠进京车辆也实行了限制政策,这些政策措施使交通拥堵不断加剧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未来,将继续下大气力综合施策、治理交通、缓解拥堵。

四是政策法规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有本市常住户口”。这些规定都为行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昨天,北京交通主管部门今日发布的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称,网约车驾驶员的具体要求是:北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 男年龄在 60 岁、女年龄在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

这一政策因被认为“过于严苛”而引发各界广泛讨论。滴滴公司回应称,地方细则对户籍和车辆的严格限制,将使得绝大多数滴滴平台上目前服务老百姓的车辆和司机被迫退出……老百姓亦将重新面对痛恨已久的“打车难、打车贵”的旧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