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赞年会的事情大家都听说了,现在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强制996上,但整个年会上午ceo/cto的发言,除了工作时间变更外,很多都让人三观尽碎,有网友凭着自己的印象罗列一下,我们注意到除了工作时间调整之外,还有诸如鼓吹员工向华为学习为了平衡工作学习不惜离婚这样子的非主流价值观,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

事后,有知乎网友点评说,这哪里是在打鸡血,分明是变相裁员的花式“鼓动”啊!还有网友评论道,“这样的互联网公司拿压榨员工当成顺其自然,有关部门和相关法律哪一条不出来管管吗?”还有网友认为,这样公开宣扬工作高于生活的价值观,对于创业者来说可以理解,确实创业维艰,养活员工不容易。但你要是强行将这样的价值观灌输给自己的员工,要求他们无私奉献,把一切奉献给工作当做理所当然,那自然会成为一场雇佣者和受雇者之间的冲突。

面对网上的这些非议,今天时间的当事人有赞CEO “白鸦”((真名朱宁,1982年生于河南信阳)又补充了自己年会上未尽的观点——几年后回头看,这次绝对是好事。这能让社会上更多人了解了有赞文化,也会让更多人才想进有赞的时候谨慎考虑下。这样,不至于来之前和来之后想象的不一样。有赞HR有个硬规定,“面试的时候必须告诉面试者有赞很多人都压力挺大,有赞对人的要求是什么,这里不安逸”,目的就是“我有责任告诉你我是什么样的,甚至放大我的缺点绝不能哄着你来,最后呆一段时间不开心的走”。

他还分享了年会发言演讲稿中最后章节关于“enjoy”文化的部分,并解读说E是去体验去感受,N是勇于接受新人、新事、新观念和新挑战,J是尝试享受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一切,O是珍惜每一个机遇,Y是靠自己并做最好的自己。

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段话之后是否被白鸦的观点说服吗?反正小编是觉得,大公司裁员的风口下有赞是不是算大风口这点再议,但是裁员这件事可能不用等年终奖后自己来动手了。其实,国内互联网公司的加班文化早已成为潜移默化心照不宣的行业制度或者是一种特有文化,罗振宇在2017年跨年演讲中提及腾讯吃鸡游戏案例,提到这样的概念:互联网公司的996已经过去,247是大势所趋。996和247的概念解释这样的:互联网公司的工作节奏是996,早9点、晚9点,上6天班,但听说腾讯吃鸡团队是247,一天24小时,上7天班,当然他们是三班倒。

但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996还是247这种工作性质的本身,是违背了《劳动法》的,随着个体意识的觉醒,不把劳动法当法的时代已经过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是,很多公司在抢占市场的时候必须这样做。我个人观点是不支持这样的工作模式的,然而只要出得起价钱,肯定有人会去干的,而且会干的乐此不疲的。

互联网的存在改变了很多的行业,改变了很多的工种,但是再怎么改变,互联网企业也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要尊重劳动法,尊重每一位劳动者,996是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而非是加班理由的代名词。要知道互联网永远是聪明者的天下,而非勤奋低效者的天下。

最后还有说一句,身边有朋友问小编,有赞公开场合的这种言论包括后续的这种措施执行,会得到法律的惩罚吗?说实话既然它不是第一家这么做的,也不会成为被告席上的首家典型。毕竟法律要讲究证据,也就是要落实在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上的白纸黑字,遇到监察部门上门,它也大可以应对道“说过没做过,无非就是表态,相关法律我们一直遵守”之类的说辞,另一边它也能以此姿态在互联网寒冬中冒个头,展示下自己依旧奋斗不息的精神形象,赢得投资人的看好。至于可能早已遭受不正当用工条件的,漩涡中心的有赞底层员工而言,他们的权利如何保证,更是成为一个没有关心的往事。

最后附图一张来自某问答社区上以为有赞内部员工在《有赞会得到法律惩罚》下的一条回答,大家可以随意感受。对此我站也将继续关注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