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今日公布第四季度财报。小米集团第四季度营收 444.2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6.5%;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下,经调整,小米净利润 18.53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36.7%。

2018 年全年,小米集团营收 1749.15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52.6%;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小米集团净利润 85.5 亿元,同比增长 59.5%。

2018 年,智能手机分部的收入约人民币 1138 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41.3%。智能手机销量达 1.187 亿部,较去年增长 29.8%。中高端机型收入较去年有所增加。2018 年第四季度,售价在人民币 2000 元或以上的智能手机收入占智能手机分部总收入的 31.8%。

报告期内,全球智能电视出货量为 840 万部,同比增长 225.5%。米家扫地机器人的出货量在中国大陆排名第二。根据 IDC 统计,小米穿戴式设备出货量在 2018 年第四季度全球排名第二。

IoT 与生活消费产品分部的 2018 年收入为人民币 438 亿元,较去年增长 86.9%。

2018年,小米集团 IoT 业务开始向全球扩张,进入诸多海外市场。智能电视于 2018 年 2 月进入印度市场,并于报告期内获在该市场电视线上出货量排名第一。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拥有超过五个小米 IoT 设备(不包括智能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的用户约为 230 万名,环比增长 16.2%,同比增长 109.5%。

报告期内,小米 IoT 平台已连接 IoT 设备数达到 1.51 亿(不包含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同比增长 193.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小爱同学月活用户超过 3888 万人。搭载人工智能助理“小爱同学”并激活的的智能设备数超过 1 亿台。互联网业务继续保持高增速,报告期内同比增长 61.2%,贡献收入 160 亿元,除智能手机设备端的广告和游戏收入之外,其他互联网收入占比扩大至 30% 以上。

2018 年第四季度,小米集团超 30% 的互联网收入,来自中国智能手机广告以及游戏以外的互联网服务。海外互联网收入,占互联网服务总收入的 6.3%,同比增长 1295.6 %。

智能电视以及小米盒子的月活用户同比增长 55.3%,在 2018 年 12 月达到了 1860 万人,电视互联网服务占互联网服务总收入在 2018 年第四季度达到了 8.2%,同比增长 119.1%。

2018 年第四季度,互联网金融和有品电商平台的收入分别占互联网服务总收入的 11.9% 以及 4.1%,分别同比增长 80.5% 以及 427.6%。

MIUI 的月活跃用户由 2017 年 12 月的 1.71 亿人,增长到至 2018 年 12 月的 2.42 亿人,同比增长 41.7%。2018 年全年互联网服务的每名用户平均收入(ARPU),从 2017 年的人民币 57.9 元增长到人民币 65.9 元。

线下店方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小米在中国大陆已有 586 个小米之家,主要分布于一线、二线和三线城市。此外,小米加速拓展授权店网络,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共设立了 1378 家授权店。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只有 62 家授权店。一年增长 22 倍。

小米 2018 年国际市场收入 700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118.1%。占总收入比率,从 2017 年的 28% 提升至同期的 40.1%。

展望及策略

智能手机及 AIoT

2019 年,小米正式启动“手机+AIoT”双引擎战略。智能手机业务方面,小米表示将继续:(i)夯实内部流程,(ii)投资创新、品控及供应链管理,并(iii)推行多品牌策略。小米亦将继续投资开发开放的 AIoT 平台。随着 5G 部署即将到来,相信 AIoT 日后会有更多创新应用。为抓住该机遇,小米预期于未来 5 年在 AIoT 领域投资逾人民币 100 亿元。

国际化

小米将继续开拓全球市场,将其在印度市场的成功复制到印度尼西亚及西欧等其他重点市场。2019 年,该公司亦将进军更多新的国际市场。

新零售

小米将继续加强在中国大陆的渠道销售能力,建设提供全品类的全渠道新零售网络。在继续保持电商市场领先的同时,亦会继续完善线下分销渠道,进一步加强效率优势。小米也将把新零售渠道建设经验复制到国际市场。

互联网

小米将进一步丰富、加强及优化中国大陆互联网服务,继续扩展及丰富客户群体。同时,小米将积极扩展快速发展的 IoT 互联网服务如电视互联网服务及海外互联网服务,并继续发展互联网金融及有品电商平台等可扩展至非小米智能手机用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