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招股书刚满3个月,“千年老二”快手这次真的快抖音一步,先行上市。

2月5日,快手正式登陆港交所,IPO定价为每股115港元,募集资金规模约45亿美元。上市当天,盘前竞价大涨200%,市值超1.3万亿港元。截至下午港股收盘,快手股价300港元,收涨160.87%。

这场规模仅次于阿里港股的IPO也引发了各路投资者的狂欢。截至2月4日,快手场外暗盘交易收涨193%, 总市值近1.4万亿,此前一度涨超250%,股价突破400港元,多家券商曾暂停暗盘交易。

一周前,快手港股认购就已火爆,贝莱德等10家基石投资者投资比重占47.29%。公告显示,快手全球发售3.65亿股股份,预计募集资金净额412.76亿港元。其中香港发售获1204倍认购,国际发售获约39倍认购。公告另外披露,快手有69.67万人申请认购股份100股(1手),其中仅有2.79万名申请人获配发,中签率4%。富途证券显示,快手认购500手才能稳中1手,500手的认购金额为575万港元。

上市之前,快手已凭借与多家省级卫视的春晚合作和巨额红包赚足了眼球。“短视频第一股”开启造富运动的同时,一件麻烦事也找上门来。

红包大战

春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历来受到海内外中华儿女的重视,也成为新老互联网巨头的流量必争之地。而互联网红包自诞生以来,就成为了一种营销万金油一样的存在。

2020年,快手作为央视春晚独家互动合作伙伴,向全球观众发出共10亿元现金红包。快手官方数据显示,春晚红包互动总量高达639亿次,创春晚史上最大的视频点赞纪录;红包站外分享次数达到创纪录的5.9亿次。快手春晚直播间累计观看人次7.8亿,最高同时在线人数2524万。

去年的春晚冠名,不仅使快手提前达成了数据方面的战略目标,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方面也有明显提升。

今年,抖音成为了春晚独家红包互动合作伙伴,并发布狂撒20亿红包的消息。而初尝甜头的快手则把战场扩大到了省级卫视春晚。

1月28日,快手在其官方微博宣布与山东卫视、安徽卫视、东南卫视、河南卫视、云南广播电视台、甘肃卫视、宁夏卫视、内蒙古卫视、重庆卫视、湖北卫视等十家省级卫视春晚达成合作。

除了届时大小屏融合的的视频互动之外,快手还紧赶在抖音之后推出了瓜分21亿的的红包新玩法:“除夕当天,每60秒发百万红包,最高可领1万元,还送手机”。

拿下10家省级卫视春晚合作的代价显然要比单纯冠名春晚更高昂,而厚了整整一个亿的红包,也显示出快手对于流量与用户的渴望远比抖音更加迫切。

营销推广之外,快手和抖音一样都想借春晚试用一下刚到手的支付牌照:通过自己的支付方式来吸引用户绑卡、领红包。

支付是用户消费的直接入口也是商业的基础工具,直播与电商业务快速增长的快手当然也不会放弃这块肥肉。

去年8月底,快手关联公司“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多个名称为“老铁支付”的商标。11月,快手已完成收购持牌支付机构易联支付,并间接获得支付牌照。目前两家已完成支付接口的调试工作,开始运行相关业务。

虽然快手暂未公开入局金融的意向,但支付业务有望为快手电商提供助力,并进一步扩宽快手目前相对单一的营收模式。

版权纠纷

资本热捧之下,大手笔的商业营销如同锦上添花,另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却给快手上市埋下了隐患。

2月1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官网发布公告,要求快手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下架首批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

据“协会”统计,截止至2020年12月,快手平台有不少于1.55亿个视频涉嫌侵权。据了解,“协会”已于今年1月中旬,陆续向国内六大应用商店和苹果应用商店发起“快手侵权下架投诉”。

1月28日,苹果商店官方回复邮件,要求快手尽快与音集协解决版权问题,否则将会被下架。

协会公告下方的附件链接显示,快手涉嫌侵犯《真的好想你》、《记事本》、《千手观音》等歌曲版权,首批公告的视频链接共计1万条。

在短视频日益泛滥的今天,自带bgm已成为用户自制视频内容的常规操作。小到烘托氛围,大到奠定整条视频的主基调,bgm对短视频传播效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平台方奉行拿来主义将不同来源的音乐收进曲库,用户拍摄视频后直接采用系统里自带的配乐并进行传播、分享,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歌曲原作者的音乐著作权。短视频给制作者和平台方带来了巨大的红利的同时,版权方与原作者却没有拿到相对应的版税。

去年11月,“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会上,10家权利人代表介绍了所持版权作品被短视频平台侵权的情况。“协会”点名表扬了抖音积极配合,同时把快手立为了反面教材。

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9年起,“协会”就陆续接到大量针对短视频平台中音乐侵权的投诉。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仅一首音乐就可能被涉嫌侵权使用百万次。网络音乐盗版侵权之风正通过短视频卷土重来。

若要界定平台与用户在侵权中的责任,版权意识较差的用户顶多是从犯,“协会”也确实没有对个人用户追责;但明知音乐商用需为版权付费,却为了节约成本直接获取并使用批量原创音乐的平台方更加令人不齿。

如果说,超高速增长的业务和有望破千亿美金的市值是快手的美好蓝图,那么规模庞大的侵权则是这张蓝图上一块丑陋的污点。

许是多次协商无果,“协会”与快手的矛盾逐渐升级,“协会”负责人甚至在采访中放出了“不给钱就法庭见”的狠话。一口恶气憋了太久,最终,“协会”选择在快手上市前夕发作。

大公司经营过程中,法律诉讼已是家常便饭。企查查显示,2018年以来,快手行政处罚信息达12条,因各种原因被起诉的裁判文书已达79份,其中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等案由被起诉的裁判文书共29份。

虱子多了不痒,即使“协会”真的提起诉讼,对快手来说不过是多了一条法院立案信息的区别。但作为快手业务运营的载体和主要的流量入口,App被下架的风险不得不防。目前来看“协会”掌握的证据众多,按一次一万条计算,还可以连续“放锤”15499次。

为了自己已经形成了一定影响力的作品不至于因为音乐版权争议被下架,快手的用户也会敦促平台放尽快解决版权纠纷。该花的钱不能省,在这方面,快手真的该向第一名多学习。

且随着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社会舆论中快手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放大。不论是出于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或是稳定股价的目的,快手都必须尽早除掉这个隐患,绝不能出现下一个“燕窝门”级别的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