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侃侃去世,王利芬微博被喷,六神磊磊维权,儿童邪典片被查处。

最近这几个事情乱七八糟的,如果说它们都有联系,你信吗?

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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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侃侃去世的新闻仍在发酵当中,但从有自媒体爆出消息开始至今,就连他具体是怎么死的,都没有个定论。《界面》说是开煤气自杀,《证券日报》说不排除意外死亡的可能。

(以下,我和其他很多人一样,假设茅侃侃死于自杀。因为即使他死于意外,并不影响他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和给外界留下的印象的真实性。)

就在此时,优米网的王利芬发了一条颇为自得的微博,说自己就茅侃侃写了一篇微信推送,现在已经10万+了,她刚开始运营微信号就获得如此成绩很高兴,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当天晚些时候,两个自媒体大号“六神磊磊”和“周冲”因为“洗稿”问题的口水战陷入高潮。从目前给出的很多材料来看,“六神磊磊”指控“周冲”至少有一篇文章,是借鉴了自己文章的段落、灵感和举例来源。

(在未有定论之前,当事人会用“洗稿者”代指。)

这些新闻加在一起,让仅仅三四天前才占领朋友圈焦点的“儿童邪典片”风波迅速退潮。有关部门对搬运和山寨此类视频的国内公司的处理,也没太多人留意。要吃的瓜太多,大家的注意力不够用了。

我认为这几件事之间,是有一条线联系在一起的。

简单的说,王利芬再受挫也不会寻死,她一定会想办法活下来。但她还是侵权的受害者,不可能去抄别人。

“洗稿”者为了活下来,可能会浓缩多方之精华,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但他再怎么借鉴,也不可能去做邪典视频,祸害小孩子。

至于引进邪典片的公司,他们做的事情别人看来再丧尽天良,不也是为了糊口吗?那反观茅侃侃就不同了,他为了让自己的良心无玷,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是一条首尾相连的道德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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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侃侃投资失败,觉得翻身无望,也有人说他品格高尚,寻死是觉得对不起他人的期待。哪怕是因他亏了钱的投资人,都表示了遗憾和惋惜。

有句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他开诚布公,直面困境,只需尽力清偿债务即可,世界本来对他没那么高要求,是他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他在一条平顺的路上长大,一旦成年又诸事不顺,他可能觉得生活就只有这一条路,被堵死了。那么其他的“偷生”之道也就不在他选择范围之内。

与茅侃侃完全相反的,当然就是为了实现目标,挣扎求生,可以不优雅,可以简单粗暴,甚至不择手段。

王利芬为了10万+不择手段——“洗稿”者为了保持更新频率不择手段——邪典视频作者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只是程度有不同。

而我们每一个人也别想置身事外。我们可以站着批评他们不择手段,很可能因为生活还没有逼迫我们到各自的极限。

别说你站在那个环境你就不会做那事,除非你证明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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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茅侃侃刚去世追热点,并且以10万+作为荣耀——这事如果单独拎出来看那当然是吃人血馒头大逆不道,可是王利芬偏就脑子一热,把这种绝对不能说的话发到了微博上,还沾沾自喜。

我觉得每个正在此时批评王利芬的公众号,都要自己先想一想:就算你的文章再怎么极尽哀荣也好,你为什么不等几天,等一个星期再发?

其实等事后很久再发,可以稍微往深了延伸一点,到那时也不怕写点儿批评的话得罪舆论。但放着这样的好处不要,非得蹭热点,还不是因为——那时候可能就没人看了?

你是不是也偶尔会像我一样,为追求阅读数这种东西,追求金主、粉丝或会员的认可,而费尽心思,殚精竭虑?

我想,追热点只是深藏于我们每个人心底的一种小邪恶和小欲望,而王利芬在不择手段追求传播效果的过程中,动机更纯粹了,才来了这么一出童言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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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一个人对于自身道德底线的判定是各不相同的,例如粗略观测的话,王利芬的底线位于茅侃侃和“洗稿”者之间。如果你告诉她,只需要抄袭和组织别人的稿件,就能够轻轻松松的突破10万+,想必她也不会答应。实际上,正是王利芬本人曾经愤怒的控诉视频网站,搬运她的优米网辛辛苦苦拍摄的视频采访。

我相信,任何一个曾经为原创呕心沥血,并且曾经收获到认可的果实,体会过创作快乐的人,都应该知道原创的价值,以及捍卫原创和反对抄袭。但是如果本身就缺乏创作能力,或者如果存在一个无论如何都跳不过去的瓶颈,而为了那个10万+的最终目标,其实就很有可能会容忍抄袭和“洗稿”。

那么,“洗稿”者的道德底线就又居于王利芬和邪典视频之间。如果通过无需毒害孩子的方法就可以吸粉赚钱,自己又没有虐童癖,为什么不活得更简单一些?

换句话说,制作邪典视频的人,他们的生存能力是最弱的。按照“王臣公……仆臣台”这个秩序,他们大概算是“台”了。鲁迅说,“台”也是“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你看,他们甚至用亲生女儿去拍摄那些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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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呢,我发现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社会公众实际上对这几个事情的评价,并非如其在“道德斜坡”上的分布一般各有高低,他们对消费死人的王利芬可能更苛刻了;对“洗稿”的人有点儿犯迷糊;而对邪典视频作坊则……可能没什么感觉。

邪典视频呢,类似江歌案(我们还有记忆吗?)的陈世峰一样,我们知道这是一个纯粹的恶,而且这也是可以被法律制裁的,所以暂时不在我们的道德法庭受理范围内。

那对于做抄袭和“洗稿”的来说呢,他们又更高一层,本身可能拥有自己的粉丝群。所以就可能会有一些粉丝还是希望自己的偶像写的东西是真实出自内心的,他们会为此失望。“洗稿”受害者的粉丝当然会愤怒,但这种愤怒会被反方粉丝护犊和其他人的冷感而抵消。

等到了王利芬这一层,反响又不一样。这是由她的受众决定的:王利芬不仅仅是具有原创能力,还是前内容创业时代通过内容赚钱的典型。而这样的人居然”沦落”到为了一个似乎伸手就能摘到的10万+目标而如此失态;这在她的目标观众和所在的科技圈内似乎格外醒目。

所以,其实做法越恶劣,越没有底线,越不择手段的人,他其实获得的道德谴责就越宽泛,越不具体,越不能对他形成切实的打击。

反而,对于茅侃侃,就他公司出事以来的表现,没有任何人会以看待贾跃亭的眼光对他,都希望也相信他可以东山再起。只是,对他造成最大苛责,让他崩溃的,是他自己的内心。这种内心的责备对一个人带来的精神冲击,是具体、细致而无处可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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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茅侃侃们和小视频作坊们,就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的表层体现:有一些人觉得,目标达不成不重要,但必须要保证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合乎规矩的。有一些人觉得规矩是人定的,是活的,生存第一,活下来了再想合不合规矩。

但这两种观念并非不可调和,而是位于一个斜坡的两端,只是个体发展处于不同阶段的产物。生于忧患,生于匮乏者,就会目的优先;生于安乐,生于顺境者,觉得活着都是呼吸一般简单,就会更注重规矩。仓廪实,而知礼节。

我很难以个人的经历或好恶,来判断这两种观念孰好孰坏。我只是觉得,这是反映社会矛盾和压力的一面镜子。

如果更多的人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都可以靠正常的奋斗实现他们的梦想,而不需要使用非常规手段的话,那实际上就说明这个社会还很宽松,对于人们来说还不那么残酷。

如果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越来越多了,那就说明这个社会不太适合我们生存,更冷的冬天也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