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 今日晚间回应称,有关 ofo 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

通过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可以看到,ofo 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于 3 月 25 日作为被申请人出现,申请人为聂艳,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案件类型为破产审查案件。

ofo 在声明中表示,有关其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并表示公司目前运营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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