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游戏玩家都知道,国内缺少电子游戏分级制度,这就导致从国外引进、国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游戏,有时必须“整理”一部分内容,才能正式上架运营。而欧美、日本等市场均已建立了成熟的游戏分级制度,让各年龄层玩家都能真正享受到游戏的乐趣。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建议,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修订完善网络游戏相关法律法规(via 新京报)。

朱永新表示,通过调研及参考相关报告,造成目前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未成年人自控力差、监管缺乏有效手段、行业监管不细不实等,而目前只有上海、山东专门成立了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尚没有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导致游戏行业标准不一。

他还提到,“更有部分企业为了利益,将审批过的游戏通过后期升级修改内容,规避监管;立法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内容宏观,缺少具体的细则和分级方案,执行效果不明显。”

对此,朱永新建议,从网络游戏类别、认证、时长、充值方面建立网络分级制度,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

具体划分方法,他认为可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性内容等),从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方面划分,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建立网络游戏产品分级制度。其中包括实行用户注册登录实名认证分级(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人脸识别等),实行未成年人登入网游时段、时长监管分级,实行游戏充值限额分级等。

监管与评价方面,他建议建立第三方网络游戏分级监督及评价机构,试行行业自主监管,制定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部门负责,加强网络游戏分级审查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

此外,朱永新建议修订完善网络游戏法律法规。建议立法机构对《未成年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出版管理条例》《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增加“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游戏分级”相关内容,同时各地区也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快调整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