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由常青律师事务所( Ivy Law Group)的律师张大光 (tchang@ivylawgrp.com)所撰写的。他目前为一家准备在中国推出互联网音乐服务的美国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美国在世贸组织中针对中国的案件获得胜利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中国互联网音乐服务现在将首次允许外商投资。根据刚刚在元旦前一天颁布的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之前一直禁止外商投资的互联网音乐服务现在也允许外商进行投资。
美国政府(话句话说,美国主要的传媒公司)已经尝试撬开中国的音乐市场(包括CD, DVD和互联网音乐)多年了。美国曾经在2007年的时候向世贸组织针对中国提起诉讼,指责中国














